为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接收法律实习生。
一、 接收人数
接收法律实习生10 名,主要安排在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刑事、民事等审判执行业务实践。
实习实行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或者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法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
二、 实习时间
实习期限至少一个月,自2020年12月起。
三、接收条件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接收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3.身体健康;
4.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加实习。
本次实习不提供住宿,主要从珠海、澳门高校或生源中择优选拔,其他地区学生能自行解决住宿的可以报名。
四、实习待遇
1.实习期间每月发放 1000 元实习补助。
2.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及与在职人员同等标准的用餐。住宿及交通等其它费用由实习人员自理。
3.实践期满可根据需要发放实习证明。
五、接收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将《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接收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扫描件、《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汇总表》及粤省事中粤康码及近14天动态行程卡截图(外地学生可提供当地类似小程序的截图)发送到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hqfyrsb@163.com。
2.资格审查及办理接收手续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将根据接收条件及报名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实习管理
实践期间,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会同实践人员所在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756-2998578、2998529
传真:0756-2998523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日
来源: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ngqin.gov.cn/zhshqxqzfmhwz/zwzx/tzgg/content/post_2676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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